印刷包装车间净化提升废气治理是关键
提升废气治理
印刷和包装业产生的VOCs污染物必须设立高效净化处理装置,确保达标排放。
  (1)印刷上墨、上光、上胶及各过程烘干废气等应根据废气中污染物特征、风量等参数选择适宜的处理技术。挥发性物料日用量大于3桶(210L装)的企业,其调墨/调胶间废气也应收集处理。
(2)对高浓度、溶剂种类单一的有机废气,如出版物凹版印刷、软包装复合工艺排放的甲苯、乙酸乙酯溶剂废气,宜采取活性炭吸附法进行回收利用,烘干车间原则上应安装活性碳吸附等设备回收有机溶剂。
(3)难以回收的烘干类废气宜采用催化燃烧法单独处理,在保证安全、有设备条件的基础上,可考虑作为烘干供热设备油/气焚烧的空气补风,直接燃烧处理,废气处理设施总净化效率不低于90%。
  (4)难以回收的调墨、印刷上墨、上光、覆膜上胶等废气宜采用活性炭吸附浓缩蓄热燃烧法处理,也可采用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法处理;在污染物总量规模不大且浓度低、周边环境不敏感的情况下,也可联合采用活性炭吸附法、低温等离子法、光催化法等废气处理集成技术处理。低温等离子法、光催化法等干式氧化技术宜与吸收技术配套使用。废气处理设施总净化效率不低于75%。
(5)使用水性油墨/胶水等环保型原料的生产线,环保原料中有机溶剂含量大于10%(wt%),烘干废气应有效处理,宜采取活性炭吸附法、水吸收法、低温等离子法、光催化法等废气处理技术。
加强环保监督管理
(1)制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,包括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制度、废气处理设施定期保养制度、废气抽测制度、溶剂使用回收制度。
(2)企业每年进行废气处理设施排放口监测和厂界无组织监测,处理设施不少以2次,厂界不少于1次;监测指标须包含溶剂所含主要特征污染物和非甲烷总烃等指标;废气处理设施须监测进、出口参数,并核算净化效率。
 (3)建立台帐,包括废气监测台帐、废气处理设施运行台帐、含有机溶剂物料的消耗台帐、废气处理耗材(活性炭、催化剂)更换台账。
(4)要求制订环保报告程序,包括出现项目停产、废气处理设施停运、事故等情况时企业及时告知当地环保部门的报告制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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